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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法院系统2011年度先进人物展播4】

文明花园一园丁

-----开封中院监察室副主任、文明办主任赵伟生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2-07-20 15:20:25



    赵伟生系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从事此项工作13年,忠于职守,严于律己,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宣传各级文明委制定的各项政策,积极投入到法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去,为开封法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目前,全市11个法院全部进入市级文明单位标兵以上行列,其中,中院为全国文明单位;10个基层法院中有8个为省级文明单位。

    他政治坚定,品德高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尊敬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曾多次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五好”党员,2006年被评为全省法院思想作风整顿先进个人,2009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12年初被省高级法院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他善于把握大局,具有开拓创新意识,能够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和上级指示精神,按照院党组、院领导的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给领导提供做出科学决策的信息依据和初步方案。经常主动收集、整理创建工作信息和资料,做到内容齐全、翔实、完备、规范,受到来院检查的省、市文明委领导的多次表扬。为做好此项工作,他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加班加点,从不计较个人得失;能够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和审判工作的特点,认真起草和撰写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规定和活动方案,倡导法官要做到文明接待、文明办事、文明审判、文明执行,将精神文明建设的内涵渗透到法院的各项工作之中,贯穿于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全过程,推动形成人人追求和谐、促进和谐的生动局面,以广大干警的和谐促进法院的和谐,以法院的和谐促进和影响社会和谐。

    为加强对基层法院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他能够按照省、市文明委的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专门起草了《文明单位创建材料汇编实施意见》,对两级法院在文明创建过程中,从资料收集、整理、分类、排列等方面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全面规范,统一了标准,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使两级法院文明创建工作的软件建设提高了一大步。

    他主动收集和登记中院和基层法院的好人好事,注意抓住典型事例,利用《精神文明建设简报》这块阵地和有效载体,大力宣传和弘扬全市法院的正气,唱响主旋律,为树立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全市法院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扎实有效,结出了丰硕果实,呈现出文明创建工作良好的发展态势。

    除完成本职工作外,他还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在今年临时负责工会工作期间,能积极协同领导较好完成生病住院和家庭遇到困难的干警的慰问工作,积极组织各项文体活动和“全市法院新春文艺汇演”,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在去年担任院监察室副主任以来,能秉公办案,表现出较强的原则性,所办案件均能做到准确定位;平时,认真接待每一位来院上访人员,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受到领导和当事人的好评。

责任编辑:赵根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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