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谈情说爱的代价往往是非常高的,即使彼此见过面也不能保证心目中“她(他)”就是真心实意的。2012年6月13日,河南省开封县法院对一起利用网恋实施诈骗的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
经查明:2010年10月份,网名为“泪女人”的被告人曹小娟与网名为“梦妹一求”的被害人何俊在网上聊天时相识后经常聊天。后被告人曹小娟与其男朋友李大伟到开封与被害人何俊见面,谎称李大伟是其哥哥,并与何俊确立了恋爱关系。自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曹小娟以“与前夫离婚还前夫钱”、“做生意赔了”、“过生日要钱”等借口,先后五次诈骗何俊现金共计96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小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曹小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