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市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大调解力度,化解了大量的纠纷矛盾。涌现了一批调解案件多、案件质量好、工作成绩突出的民事法官。其中十三名法官分别被评为全市法院“调解标兵”和“调解能手”。
一、调解标兵:杨雯蒨,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
王根平,尉氏县人民法院蔡庄法庭庭长。
汪来超,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二、调解能手:胡云鹏,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助理审判员。
周超举,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助理审判员。
窦战勇,兰考县人民法院坝头法庭庭长。
董合义,开封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肖振贞,通许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陈 明,杞县人民法院高阳法庭副庭长。
李兴立,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
王培霞,龙亭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毛庆昕,鼓楼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孙丽平,金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