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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情怀”感人事例评选活动】

(杞县)【法官情怀】杞县法官真情帮群众“疗伤”

  发布时间:2012-06-13 17:06:19


    5月11日,在杞县于镇法庭审判庭内出现感人一幕,当事人张明辉、徐翠兰夫妇跪在张长林、李玉兰两位老人面前痛哭流涕:“爹、娘,千错万错都是俺们的错,原谅孩子吧!”又拉住法官王建宏的手,激动的说:“感谢法官,是你们用法律感化、教育了我,拯救了我们这个将要破碎的家,今后我终于可以挺起腰板回家了。”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今年元月,家住竹林乡竹林村李玉兰老人来到于镇法庭,一纸诉状将儿子张明辉、儿媳徐翠兰、老伴张长林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判决三被告之间所签订的一份房屋所有权转让协议无效。看着母子、婆媳、夫妻之间引起的民事纠纷,庭长王建宏敏锐的认为该案肯定是因家庭矛盾引发的纠纷,案件背后涉及更多的是亲情。案件处理好了,一家人和好如初;处理不好,则会激化矛盾,雪上加霜。看着白发苍苍的老人那充满期待的眼神,王建宏的心怎么也轻松不起来。

    经过走访得知,张明辉是张长林的养子,2岁时跟随母亲嫁给张长林。虽是养子,但张长林却视如己出,抚养其长大成人,盖房娶妻。客观的说,这一家人之间的感情还是比较深厚的。18年前,张明辉和母亲、养父之间发生矛盾后外出打工,双方联系逐渐减少,感情也随之淡化。平时只有年幼的孙子在家跟老人生活。

    2009年,李玉兰、张长林用多年的积蓄,在临街宅基地上新建一座二层楼房,想依靠租金来养老。次年5月,张明辉通过偶然的机会得知老人盖房子的事,就想将房子据为己有。于是他抽空回到家中,在与父母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顿生一计,请养父喝酒。看到养子主动邀请自己喝酒,老汉十分高兴。推杯换盏之下,张长林就醉了。趁此机会,张明辉拿出早已拟好的房屋转让协议书让养父签字。就这样,在母亲李玉兰不知情的情况下,张长林老汉就稀里糊涂的在协议书上签了字。根据协议规定,该房子及土地使用权无条件转让给张明辉。

    2011年春节,张明辉的妻子徐翠兰回到老家竹林,准备依据转让协议卖掉房子,但遭到父母的强烈反对。大年初二那天,徐翠兰为发泄不满来到公婆住的院子,将厨房砸的面目全非,锅、碗、瓢、盆无一幸免。看到儿媳的行为,两个老人伤心欲绝,邻里街坊也议论纷纷。得知卖房受阻,张明辉顿时丧失理智,多次打电话威胁恐吓父母。无奈之下,母亲李玉兰来到法庭,要求依法判决确认被告之间所签的协议无效。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决定用真情帮当事人“疗伤”。李玉兰、张长林虽然对儿子、儿媳很失望,可是毕竟是一家人,闹到最后在相邻面前都会丢人,抬不起头。把握老人的心理后,法官先后7次找到李玉兰,经过耐心沟通劝解,老人最终同意接受调解.如果儿子承认错误,愿尽赡养老人的义务,她愿意撤诉。同时法官也对张明辉夫妇进行6次教育,最终使他们认识到了错误,主动向母亲承认错误。跪在法庭上,张明辉夫妇主动承认了错误,并表示原协议内容作废,今后一定会尊重、孝敬老人。看到儿子真诚悔过,老人也流下激动的泪水,长达18年的矛盾和纠结,在法官的真情“疗伤”下瞬间被温暖的亲情所融化。

责任编辑:赵根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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