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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法院系统2011年度先进人物展播3】

开封中院执行员孙连方攻难克艰显本色

  发布时间:2012-06-11 16:49:21



    今年3月9日至14日,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员孙连方与法院领导、同事远赴珠海、深圳、佛山三地,圆满执行4个案件。其中他本人承办的开封市国资公司诉深圳一公司的执行案件,标的额近800万元。尽管执行费尽周折,尽管协助执行方提出相当苛刻的手续条件,案件还是全部执行完毕。

    今年初,他被省高级法院记个人二等功。2011年执行案款1.2亿,出色地完成了各项执行工作任务。此前,他依法执结了许多重大、疑难执行案件,执结了多起省高级法院督办重点执行案件。他本人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多次立功受奖。笔者到执行局了解他的工作情况,同事们总是啧啧称赞。笔者又向他本人聊一聊近年来的工作特点,给笔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的性格特点是迎难而上、攻难克艰。他的工作特点是讲求执行艺术,对多种难案坦然面对,采取有效方法圆满执结。他对付执行难案有自己的“招术”。

    一、对“乱麻”案用“梳子”理

    孙连方承办的许多案件,案情较为复杂,法律关系交错,涉及诉讼主体及相关人员较多,这种案件像一团“乱麻”,执行起来很是麻烦。对此,他总是不急不躁,不用“快刀斩乱麻”,而是抽丝剥茧、仔细梳理,分清主次,分清层次,分清步骤,有条不紊地办理案件。

    2009年初,孙连方执行了追缴刘某某等黑社会组织的财产一案。此案侦破、审理时间较长,配合部门没有固定人员,移交手续较乱,不动产的存放点多。特别是通过不动产的摸底、调查发现,房产登记不规范,纷争多,手续乱。另外,以刘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承包的工程面广,受害人多,情况不明,受害人天天往法院跑、又哭又闹,无形中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困难。一时间,执行工作纷乱如麻,无从下手。针对这种情况,孙连方认真阅卷,逐一核对,摸清底子,理顺思路,仔细梳理内在的逻辑关系,制定了合理的执行方案。先分头将冻结在银行的存款实施扣划。他加班加点,用了将近两个星期的时间将在本市和外地银行冻结的存款扣划完毕。结合有关部门用扣划款对受害人分批次赔付,排除了受害人的干扰,也避免了浑水摸鱼者的捣乱。然后,实施执行第二步,集中动产,按明细单逐一核对,查清数量、状况,进行评估、拍卖。最后对不动产统一造册登记、审查。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现场勘验、换锁、贴封条、发公告。对来闹事的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告知如有人替刘某某等人转移不法财产,将受到法律追究。从此排除一起干扰和阻碍,使法院执行得以顺利进行。由于执行条理清晰,组织严密,措施得力,加之吃苦耐劳,扛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这起开封市社会广为关注的大案财产部分顺利执结。

    二、对“骨头”案“文火慢炖”

    孙连方承办的许多案件,客观条件差,双方矛盾激烈,抵触情绪大,案件象难啃的骨头,不易执行。对此,孙连方并不急于去“啃”,而是先“文火慢炖”,待“肉烂骨酥”,才顺利“吃下”,成功执行结案。

    尉氏县陶建军申请执行陶某某等六人一案在立案时,中院立案部门考虑到当事人都在尉氏县,打算将该案委托执行,基层单位一听是陶家的案件一口拒绝。案件交到孙连方手中。此案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甚至纠集人员要拼个你死我活。这六个被执行人有的在县城住,有的在偏远农村,孙连方送达执行通知书时,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很大,或是恶语相向,或是避而不见。面对如此“骨头”,孙连方决定先“炖”再“吃”。他沉下气来,住在县里,用三天时间,早上堵门、晚上进家,讲道理、做工作、查财产。在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个人信息后,通过熟人、战友捎口信的方式,迫使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人员。几个被执行人坐到了一起,孙连方抓住机会,有针对性的讲明抗拒执行的后果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他从早上一直谈到下午4点,午饭也顾不上吃。被执行人看到这些,感觉到孙连方是为他们着想、为他们好,他们的对抗情绪逐步松动,6个人抱成一团的“联盟”逐步瓦解。孙连方抓住六人的心理变化,再次进行教育,告知其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强制执行的手段和强制执行带给他们的巨大损失。最后,孙连方以退为进,给了被执行人三天的考虑时间,十五天的履行期限。不到三天,有的打电话说积极配合法院执行,有的找到法院泪流满面,要求主动履行。不到一个月,193万元的案件款到帐,此案顺利执结。孙连方在结案后还顺势做起了矛盾化解工作,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三、对“重症”案“对症下药"

    孙连方承办的许多案件,不利因素涉及方方面面,执行条件较为恶劣,涉及矛盾复杂,强行执行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像是重症的患者,好似难以治愈,执行陷于停滞。对此,孙连方象医生治病,先诊断,找出症结,然后“对症下药”,达到“药到病除”之效。

    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简称长城公司)郑州办事处申请执行开封汴梁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封宏达拨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拨叉集团)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一案,开封汴梁酒业于2004年破产,申请执行人要求执行连带责任担保单位拨叉集团,由于双方另外一个担保责任案件诉讼到上级法院后长城公司败诉,长城公司强烈要求法院对本案加大执行力度,并且本金400万,利息1200万一分不让。双方矛盾激化,县、市政府派人去与申请方沟通都没有结果。拨叉集团要求破产来对抗法院执行,工人心不稳,县、市政府出面协调,又拿不出好的办法,非常为难。孙连方承办这个“重症”案后,他先是吃透案情,分析原因,找到此案的症结:申请方对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产生了夸大性误解,好像其底牌是即便变卖土地也够本息。他就在扎实调研有关情况后,开出针对性“药方”:首先同双方当事人沟通,缓和对立情绪。其次耐心讲解有关执行方面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不满情绪进行答疑。同时一起到拨叉集团现场察看,该企业上空有八道高压线路,如果法院拍卖该土地,只能用厂房,无法进行房地产开发,也使得对价格造成很大地影响,并且可能流拍,这样的话,债权难以实现,同时也把该企业拆解了。如果这样继续按法律程序办下去,双方都不到啥利益,可造成不利的影响是多方的。孙连方真切地说:“如果法院拍卖,将是干了一件损人不利你们双方的事,我和你们都会感到痛心的”。申请执行方人员当即表示回去请示汇报再说。针对这一变化,孙连方抓紧不放松,与双方见面沟通,电话沟通又跑郑州去沟通。双方当事人被孙连方的真诚与负责所感动,表示可以坐下来认真谈。最终以被执行人交付本金400万元的结果执行和解。较为严重的“病症”至此“药到病除”。

责任编辑:赵根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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