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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河法院深入学习贯彻省市法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

  发布时间:2012-06-07 11:32:46


    3月8日,《东方今报》以《轮椅上也不忘为农民打开那扇窗》为题,5月24日,《开封日报》以《牵挂》为题,相继报道了顺河区法院干警王海燕在工作岗位上突发脑溢血住院后,仍践行诺言,坐轮椅回法院帮助包村村民安装网络宽带的感人事迹,引起省市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省法院张立勇院长、市中院詹玉锋院长分别做出重要批示。

    省法院张立勇院长批示:驻村蹲点,当法官村长,就一定要象王海燕同志这样,踏踏实实、一心一意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把我们法官的良好形象树在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市中院詹玉锋院长批示:法官要牢固树立为群众办事的观念,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群众,要把群众的忧愁放在心上。王海燕同志为民情结值得学习。要落实张立勇院长重要批示精神,学习先进,弘扬正气,为开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法院干警新贡献。

    为贯彻落实好省市法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6月5日上午,顺河区法院首先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张立勇院长和詹玉锋院长的批示精神,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制定了实施方案。然后召开全体会传达学习贯彻落实省市法院领导批示精神。会上,党组书记、院长陈锐杰对进一步落实领导批示

    一是把学习王海燕同志为民精神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抓好思想建设,转变司法理念,带着对群众的浓厚感情做好司法工作。采用集中学习、讨论交流等多种学习形式,强化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不断开展亲民、爱民、为民的思想教育活动,密切法院与人们群众的联系。

    二是把学习王海燕精神与“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树形象”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培养良好工作作风。强化大局意识,各项工作要从全局出发;严明工作纪律,时刻增强纪律观念,以制度为抓手,严明审判、执行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不良风气,真正做到一心为民办事。

    三是以省市法院领导重要批示为动力,认真做好今年各项工作。省市法院领导的重要批示是对王海燕同志为民情结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我们各项工作的鞭策。我们要在向王海燕同志学习的热潮中,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水准,努力开拓法院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李泊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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