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金明区法院“三优先”服务 为农民工讨薪提

  发布时间:2012-05-30 09:30:22


   “原以为我们没钱没关系打不赢官司,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们讨回了血汗钱。”5月29日,宫某等四名农民工从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党君手中接到讨回的工资后激动不已。

    2012年4月宫某等四名农民工受雇在开封西区某建筑工地干粉刷工,工程完工后,工头郭某欠下工资18810元未付,无奈之下四人只能背着行李来到法院寻求帮助。为切实帮助农民工解决“讨薪难”问题,金明法院立案庭为农民工开辟了“绿色通道”,农民工可在第一时间内到法院寻求法律帮助,对农民工讨薪案件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方式,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确保农民工打得起官司,使其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从5月25日立案金明法院立案庭仅仅用了四天的时间,通过快速送达法律文书、进行诉前调解,在法官的调解下工头郭某当场拿出了拖欠的工资款18810元,并承担了诉讼费用。

责任编辑:李泊谚    



关闭窗口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68号  
邮编:475004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