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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法院六项措施促调解

  发布时间:2012-05-30 09:28:58


    兰考法院高度重视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有效运用六项措施,把调解渗透于民事审判的全过程,使调解撤诉率大幅度提高。今年五月份,我院的民事案件调撤率达80%,有效化解了当事人的纷争。

    兰考法院民事调解六项措施为:

    一、法官案前约见当事人。通过案前对当事人的约见,了解相关案情和当事人对案件的态度,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

    二、上门进行说服工作。对于邻里矛盾及涉及婚姻家庭的纠纷,为有效化解矛盾,法官一般在当事人村委干部的陪同下到当事人的家中,在温和融洽的氛围中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讲解,促进案件的审理工作。

    三、案例讲评。法官在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时,通过相近似的案例的审理结果对当事人进行思想工作,能起到应有的教育效果。

    四、人文关怀。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注重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为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着想,从细微处使其感受到法官的人情温暖。

    五、加大基层网络的作用。当前,各地都建立了民事调解工作基层网络,对一些民事纠纷,我院注重和当地的基层网络工作人员加强联系,并通过他们对当事人进行相关的思想工作,以增加调解结案的比率。

    六、保全措施督促调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当事人有条件但因各种因素不配合调解工作的,法院及时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措施,就能有效督促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李泊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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