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亭区位于开封市中北部,1956年建区,2005年进行区划调整,因著名古建筑“龙亭”而得名。现辖2个乡(北郊乡、柳园口乡)、4个办事处(北书店办事处、午朝门办事处、大兴办事处、北道门办事处),共有44个行政村、13个社区居委会,总面积91.51平方公里,人口16.6万。
龙亭区人民法院的前身是开封市人民法院第四区分庭,建立于1953年8月,1954年6月第四区分庭撤销,1957年11月建立龙亭区人民法庭。1960年8月龙亭、鼓楼两区合并,龙亭区人民法庭撤销,1961年6月龙亭、鼓楼两区重新分开,恢复龙亭区人民法庭建制。1968年1月并入龙亭区军管组法院组,1973年3月市军管会撤销后,恢复开封市人民法院,同年6月建立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龙亭区人民法院正式成立。建院初期,内部未设庭室,1976年10月以来,根据审判工作和法院建设的需要,建立了相应的机构。
目前,龙亭区人民法院下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北郊法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绩效办、法警大队、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纪检组、监察室、评查办、行政科等18个部门。现有正式在编干警54人,其中法官22人。
历任院长:刘梦珠、高润才、庞树田、李良民、宋航林、冯宪宽、赵洪
历任副院长:刘梦珠、付明聪、高润才、朱天广、冯宪宽、赵研明、王峰岚、张忠、王巧凤、李宝金、刘建庄、胡平、谷景良、郑永强、焦世峰、李利华、程向辉
现任院领导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院长 董风艳
党组副书记、政治处主任 宋富振
党组成员、副院长 郑永强
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利华
党组成员、副院长 程向辉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霍建国
党组成员、副院长 孙照君
党组成员 刘建庄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栗庆平
近年来,龙亭区人民法院在龙亭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推进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