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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法院:菜农的保护神、菜农的110

  发布时间:2012-05-22 17:05:40


  河南省杞县葛岗镇是整个开封市规模比较大的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该基地主要种植大蒜、辣椒、黄瓜、番茄等农副经济作物。现在蔬菜大棚近千座,面积数千亩,菜农数百家,年产值达数千万元,已经成为全县经济收入的主要支柱。每年蔬菜成熟时节,都要不少客商来这里收购大蒜、辣椒、黄瓜、番茄、豆角、芹菜等新鲜蔬菜,可以说蔬菜种植已经成为当地群众增加收入的主要渠道。

但是在蔬菜种植为农民群众增加收入的同时,因为种苗种子、化肥农药、农副产品交易等引起的经济纠纷也时有发生,不同程度上影响到当地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用心听民声,真情解民忧,情为民所系。为了解菜农和菜商需求、帮助他们解决生产交易中存在的困难,杞县法院法官积极行动,选调熟悉民事审判业务的法官于去年专门设立“蔬菜基地经济纠纷巡回审判庭”。对于此类纠纷采取登门立案、巡回审判的方式,及时为农民群众解决纠纷,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菜农的保护神、菜农的110”。

  去年12月,该县城郊乡某村村民黄某反映被,他所在的村委会与县某食品公司签订了辣椒种植合同,由食品公司负责提供辣椒种苗并回收辣椒,他负责辣椒种植和管理。在合同书中公司承诺该辣椒是优良品种,亩产干辣椒可达300公斤以上,回收价每公斤4元。在经济效益的诱惑下,黄某种植5亩辣椒,并精心进行管理,对年底的收成充满了希望。谁知在秋收时亩产却只有十几斤,给他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孩子要上学,全家要吃饭,农民靠的收成,顿时一家人陷入了困境。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他来到法院,就辣椒种苗的质量问题起诉食品公司,要其赔偿经济损失10000余元。因为黄某家中实在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用。法院在了解情况后,及时为他办理了缓交诉讼费手续。案件分到民二庭,黄某向院领导请求让张峰法官来审理此案。得知老汉的要求后,主管领导十分不解,怎么还有当事人要挑选法官的呢?经了解方知老汉在大厅立案时咨询时,看到法官荣誉榜上有张峰法官的照片和介绍,说他办案公正无私,水平高,业务好,就想让他来办理自己的案件,并不是因为亲戚熟人关系。他还特意向法院领导和张峰法官写信,真诚的希望他来审理自己的案件,无论案件判的结果怎样,他全家人都不会埋怨法院的。得知老汉的心情后,主管领导将案件交给了张峰法官审理。听说黄某这个老实的庄稼汉要打官司的消息后,不少人说被告在县城有钱有势,你一个老百姓要人没人,要钱没钱,凭啥能打赢官司?想想这个理,老汉心里也犯起了嘀咕。就多方托熟人亲戚找到张峰法官,想请他出去吃个饭。谁知张峰法官委婉的拒绝了他,并语重心长的对老汉说:“老黄,吃啥饭呢?吃饭不吃饭,该咋判还是要咋判。吃了饭不一定就判你赢,不吃饭也不一定判你输,你要相信法院,相信法律,我们会公正的审理好案件的。”听了张峰法官朴实的话语,老汉的心里亮堂了许多。

  案件审理过程中,张峰法官多次将当事人双方叫到一起进行调解,可是被告基于多种考虑一分钱也不愿意出。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俺各种损失6000元。案件上诉后,最后双方又达成一致意见,以调解方式结案,公司一次性赔偿老汉损失4000多元,案件顺利结束。拿到赔偿款后,黄老汉对法官满怀感激,见人就说是法院为他一个普通老百姓维了权,撑了腰,想表达一下心情,准备订制一面锦旗送给法官。谁知张峰法官听说这件事后,婉言进行了谢绝。他对老汉说:“老黄,花那钱干啥?你家中经济条件那么困难,还是省点吧。我们法官是按照法律来审理案件的,是我们应该做的。”看到张峰法官的态度,老汉就悄悄的捧着精心制作的锦旗来到院长办公室,表达自己心中的谢意。

  “蔬菜基地经济纠纷巡回审判庭”成立以来,办案法官们和菜农们结下深厚感情。法官也充分发挥法律知识熟悉、了解信息灵活的优势,积极帮助群众想办法、出良策,为群众发展生产增产增收,寻求致富门路。法官们利用办案之余,主动联系外地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将信息传递出去,及时将新鲜蔬菜送到群众的餐桌。对种植户采取送科技、送法律、送知识上门的方式,与菜农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提供优质高效的“绿色”服务。同时还为菜农、菜商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引导菜农和菜商防范和规避法律风险、拓宽销售渠道。

  众所周知,杞县是全国著名的“大蒜之乡”,也是大蒜生产、加工、储藏和出口的重要基地,每年大蒜种植面积达40万亩,产量约60万吨,均居全省第一位。去年,该县来自大蒜的总收入达23亿元。

  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导致大蒜在市场流通领域的价格节节攀涨,同期相比上涨幅度多达数百倍。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也相继制定政策严厉打击非法炒作农产品的行为,一批炒作农资企业也受到政府的严厉打击。在此情况下,为进一步规范大蒜流通市场,确保其健康、有序、合法运营,该院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五项举措,服务大蒜交易市场。一是向外地客商及本地商户宣讲国家有关大蒜交易市场调控及打击炒作农资方面而出台的相关政策及打击力度,引导他们在大蒜交易过程中要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进行经营,切忌囤积居奇。二是针对本院近一年来所受理的30多起涉及因大蒜价格暴涨而引起的合同纠纷案件逐一进行归纳梳理,找出产生纠纷的原因,制定出具体的预防措施。三是对全县所有的大蒜收购客商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其正确、规范签订大蒜收购、保鲜、仓储合同,预防以后可能出现的风险。四是对全县所有的金融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增强其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规避可能在大蒜市场交易中因为发放贷款而带来的风险。五是当好全县大蒜交易市场的法律顾问,全院一百多名法官及工作人员统一制作法律服务卡,在对各个交易市场及冷库进行调研时进行发放,解答其及时法律方面的问题,为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据统计,巡回审判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指导调解涉及蔬菜种植、交易等方面的民事纠纷21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30多次,为蔬菜种植农民增收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李泊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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