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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执行法官的爱心接力

  发布时间:2012-05-22 16:48:22


  5月3日,豫东大地,紫楝飘香。这天上午,杞县法院执行局法官杜爱民、刘学峰又一次带着精心准备好的衣服、食品、儿童读物来到城关镇东关村11岁的孩子王苦楝家中,为苦楝及年逾八旬的奶奶张彩云送去温暖。看着推开柴门走来的执行法官,张彩云和苦楝感动得掉下眼泪。老人拉着几位法官的手说:“儿子不争气,怨俺教育不好,谢谢县法院的法官在百忙之中还牵挂着俺老婆子和幼小的孙子。为了俺祖孙二人,让恁操碎了心。八年中,是法官一次次来到俺家中,看望俺一个孤老婆子和年幼的孙子。不仅送钱送物帮俺,更多的是送来党和政府的温暖,让俺一辈子都忘不了啊!”看着白发苍苍的老人和幼小的孩子,法官杜爱民动情的说:“大娘,苦楝的父亲犯了错,党和政府会教育好的,请您老放心。您和孩子的情况很令人同情,我们法官不会不管,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希望您有啥困难能够及时给我们联系,咱们共同克服,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张彩云老人的儿子叫王明晓,今年40岁,长期没有固定职业。10多年前,王明晓与离异女子王玉霞相识。举行结婚仪式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因为王明晓脾气暴躁,经常与王玉霞生气、吵闹,两人的感情处于不和睦状态。次年6月,两人分居,王玉霞回到原住处,并生下儿子王苦楝。不久,王玉霞将孩子送到王明晓的母亲张彩云老人住处,让老人抚养孙子,自己则离家出走。张彩云老人作为王苦楝的监护人,向王明晓及王玉霞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给付苦楝的生活抚养费。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从王玉霞处执行孩子的生活抚养费4000元,王明晓想法设法将该笔执行款要走,并不断与母亲张彩云发生争吵,致使老人伤心欲绝之下外出打工。

  此后,王艳明晓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王玉霞的同居关系,并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解除二人的同居关系,孩子王苦楝由王明晓抚养,王玉霞每年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王明晓不服,提出上诉,开封中院维持原判。王玉霞又以受到王明晓的殴打造成精神失常为由另案起诉王明晓,经司法鉴定,王玉霞符合ccm-d-2r延迟性心因性反应。法院在执行王玉霞抚养费一案中发现,王玉霞身患疾病,并需要抚养其与前夫所生女儿,没有固定生活来源,且家中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暂无履行能力,于是裁定本案中止执行。

  经过多方努力,王明晓认为自己拿不到孩子的抚养费,就抱怨法院执行不力,自己也就不愿意尽抚养义务。2005年的寒冬腊月,王明晓悄悄将幼小的孩子王苦楝丢弃在县城海河附近,后被晨练的路人救走。次年3月,被告人王明晓因犯遗弃罪被杞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被告人服刑改造后,其家中幼小的孩子王苦楝及老人的生活一直牵挂着办案法官的心。王明晓的母亲张彩云年龄大,身体又不好,家庭条件困难, 孩子苦楝无人抚养。看着一家人的困境,凡是接触到该案的法官都落泪了。杜爱民、王雪阳、王建宏、刘学锋等法官先后伸出友爱之手,像爱心火炬传递一样,你100元,我50元,你一件衣服,我一袋大米、、、、、、纷纷用自己的眷眷爱心对这个困难的家庭捐钱捐物,帮助孩子上幼儿园、交学费、买米买面,共同帮助祖孙二人渡过难关。杞县法院三任院长许新启、黄凤军、李鸿斌在得知案情后,多次为执行局法官的行为所感动。也是爱心接力,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如何帮助这个困难家庭。在法院办公经费异常紧张的条件下,每月拿出300元钱帮助王苦楝读书和生活,法官亲自出面帮助孩子办理了入幼儿园手续。同时还与当地党委政府进行多方协调,为张彩云和王苦楝办理了低保手续,为他们的生活解除后顾之忧。

  6年中,执行法官一次次在更换,与老人和孩子接触的面孔也越来越生疏。但是永远不变的却是法官对于老人和孩子的关心和爱心,对这个苦难家庭的照顾。通过一茬茬的爱心接力,法官不管是单位出资,还在自发捐款,先后为孩子送来学费、生活费10000多元,送来价值3000多元的笔、本、衣服等学习和生活用品,让孩子幼小的心灵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爱。无论是王苦楝上幼儿园、上小学,直至成为一名中学生。执行法官都是风雨无阻,为这个贫穷的农家小院带来欢乐,送来温暖,播洒人间真情。

  看到来自县法院的法官叔叔一次又一次走进这个贫穷的农家小院,10多岁的孩子王苦楝哭了。哽咽的法官叔叔说:“谢谢叔叔,你们真好!我会记一辈子的。以后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像你们一样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爱心的人,长大后报答你们和奶奶的恩情。”  

责任编辑:李泊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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