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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薛国胜同志先进事迹

【开封法院系统2011年度先进人物展播2】

心 守 神 圣 的 天 平

  发布时间:2012-05-22 16:45:20



薛国胜同志1980年1月到开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工作,1983年地市合并后一直在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几十年如一日工作在审判第一线。

    作为一名头顶国徽、肩扛天平的法官,他始终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一工作的主题,在自己的岗位上踏踏实实,任劳任怨,办案数量连续几年均位列全庭第一,成绩突出,连续多年受到单位的嘉奖、优秀共产党员、并荣获“办案能手”称号。今年初,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

    一、不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

    薛国胜同志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秉承多年来重视学习的优良传统,把政治和业务学习放在首位,刻苦专研专业知识。有重点地组织学习有关讲话精神和文件,不断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注重办实事、求实效,审理案件时更注重解决问题,化解纠纷,案结事了意识更强。

    他始终坚信,作为法官首先要讲政治。法院裁判民事案件,绝大多数仅涉及私人权益,但个体的人是社会的组成细胞,所以裁判的结果最终会波及社会。因此,法官的判决必须考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问题,而不应为了追求一个法律价值而不顾其他的社会价值。所谓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兼顾,就是法官讲政治、司法能力高的体现,得以兼顾的司法裁判,才是经得起受众和历史检验的优质司法产品。作为一名从事战斗在一线的法官,薛国胜同志具有相应的大局意识,整体意识,善于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分析和处理实践中的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懂得具体案件、具体问题的处理,具有较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全局观念。在办理案件时严谨细致,非常慎重,在追求法律效果的同时,充分考虑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努力做到二者的有机统一。

    2011年薛国胜同志收案101件,结案95件,收案、结案数均均全院第一。2010年薛国胜同志收案95件,结案84件,收案、结案数均全院首位。

    二、重视提高自身修养

    自律是法官职业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基本要求。薛国胜同志积极参加各种廉政教育活动,树立了严格的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行为,未办理一起“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未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另外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省市纪委全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全省法院第四、五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

    时刻提醒、要求自己增强廉政意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执法行为,杜绝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通过不断地学习和警示,使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自我约束力逐渐提高,拒礼、拒贿、拒吃请成为自觉行为,文明执法得以落实。

    三、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在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几十年中,薛国胜同志通过不断摸索与实践、总结归纳出“吃透案情、抓住关键、宣法析理、把握心理、互相配合”的工作原则,掌握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独特民事审理工作方法。采用“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要求,完成了各项民事审判工作任务。

    首先,把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踏踏实实的努力,使审判工作取得扎实效果。

    其次,把法律的机械性和做工作的灵活性结合起来,充分考虑当事人诉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通过审理中的人文关怀,找到纠纷的症结所在,采取适当的方式,才能较好处理案件。工作时有足够的耐心和信心,从不轻言放弃,坚持变不可能为可能。处理案件讲究方式方法,把握时机,能使案件妥善处理。

    薛国胜同志致力于本职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赢得了广泛的赞誉,随着时代的进步,他深知做一名新时代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他表示将继续不断学习新知识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继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找出差距,克服不足,把公正与效率做为其行动的指南,做一名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薛国胜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和平易近人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默默地履行着一名法官的神圣职责,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守护着心中神圣的天平。

责任编辑:赵根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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