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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河区法院法官王军华荣登“中国好人榜”

  发布时间:2012-05-22 16:38:38


  由中央文明办主办、中国文明网承办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2012年2月份“中国好人榜”名单近日揭晓,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王军华榜上有名,被评为敬业奉献好人。

  王军华进法院27年就在民事审判一线奋斗了27个春秋,她对事业充满爱心,用真情办案,换来了万家和谐。她是河南省法院十佳调解能手之一,2009年以来曾两次荣立个人二等功,2010年被评为河南省法院十佳法官,并被河南省总工会授于“五一”劳动奖章,2011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树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她常说,干自己所爱的事业,能为百姓解决困难,再苦再累也觉得值。

  2011年1月29日(农历腊月廿六)一早,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大门前突然聚集了五六十名情绪激动的群众,经询问,他们是土柏岗乡的农民。他们要状告4家公司,索要拖欠3年多的工程款。“法官,你跟那几家公司说说,先给我们一点钱,让我们把这个年过去。”接手这起案子,王军华首先听到的就是这句让人心碎的话。

  2007年11月,某公司一建设项目对外招标,几经转包,一建筑公司拿到了该项目土方施工的活。之后,该建筑公司将项目分包给顺河回族区土柏岗乡的徐某。徐某组织当地57 名农民经过数月的辛勤劳动,使建设项目如期完工。经结算,该建筑公司共欠徐某和57 名农民工程款共计101万元。2009年下半年,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原来与徐某签协议的建筑公司已关门歇业,无力支付工程款。工程的发包方及转包的两家公司虽然经济效益很好,但因往来账目扯皮,谁也不愿承担责任。

  立案当天,王军华对大家说:“乡亲们,请你们相信法律!”

  两天后,王军华把4家被告的负责人叫到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快过年了,把大家召集到这里很不好意思。”王军华说,“这里的取暖条件不是很好,但是不要忘了寒风中的农民,他们在等着工钱过年,已经等了3年……”

  案件一直调解到下午3时,参与项目建设的几家公司经过现场对账和协商最终达成协议。当徐某拿到首笔61万元支票时,57名农民提前点燃了过年的鞭炮。

  王军华天天和群众打交道,为群众做了很多实事、好事。她说:“当你心中有群众时,群众心中才会有你;当你发自内心地尊重和理解他们时,他们才会敬重和信任你。问一声好、让一个座、递一杯水,都能拉近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的距离,有利于案结事了,促进一方和谐。”

责任编辑:李泊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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