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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2-05-22 15:13:07


    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原名开封市郊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75年,2005年9月区划调整后更名为现用名。现管辖开封市金明区西郊乡、水稻乡、杏花营镇、杏花营农场、城西办事处、梁苑办事处以及开封新区,司法管辖面积252.38平方公里,总人口18.2万人。

    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办公地址位于公园路南街12号,并在本市西环城路北段设有四个民事审判庭,在编干警63人。历任院长分别是:李传亮、操卫国、于光荣、肖合钧、曹德安、庞树田、闫国顺、王文涛、常风臣,现任院长黄凤军。

    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现设有: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行政庭、执行局、评查办、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研究室、司法技术装备科、党总支和法警大队19个内设机构。

    2006年以来,在新一届党组班子的带领下,共受理各类案件8308件,审执结7942件,审执结标的1.95亿元。先后30余次被表彰为国家、省市先进单位,并涌现出全省十大杰出法官、一等功获得者李桂芝等一批优秀法官。2007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解放军总政治部表彰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先进集体;2009年7月,被中央政法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表彰为全国维军工作先进集体。在全市基层法院综合绩效考评中,2007年我院取得了第二名的成绩, 2008年我院取得了第三名的成绩,连续两年被市中院表彰为全市优秀基层法院。三年来,金明区法院积极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全面加强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共缓减免诉讼费148万余元。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明区法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区18万人民的信赖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从严、求高、抓实、树正气、创一流”的治院方针,落实“三个至上”的要求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法院各项工作水平,以司法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全力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完成历史赋予的职责和神圣的使命,在古城大地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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