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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让儿去打工 儿去盗窃 得逞之后无处去 鸠占鹊巢

  发布时间:2012-05-22 09:46:21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盗窃人家财物后,看到失主家的房屋内没有人居住,就安安稳稳地鸠占鹊巢,在里面生火做饭歇息睡觉,当做自己的出租屋。却不料,这样的安稳日子仅仅过了一周,就被房主发现,报警之后落入法网。3月28日,河南省杞县法院就宣判了这样一起离奇的盗窃案。

    去年12月1日中午,家住杞县城关镇居民刘芳到闲置的老房子拿东西。刚刚打开房门,惊奇的发现屋内有一个年轻人在生火做饭。看到房主进门,该人转身就跑,被刘芳一把拉住。经过查看,刘芳看到屋内的自行车不翼而飞,衣柜被翻得 十分凌乱,遂打电话报警。公安人员通过询问,也为窃贼的行为啼笑皆非。

    时年19岁的小伙子赵大帅是杞县城郊乡人,初中毕业后一直呆在家中,无所事事。父亲多次劝让其外出打工,无厌其烦之下,赵大帅就于2011年11月21日来到县城。在网吧上网后,他四处溜达寻找工作。要么嫌活累,要么嫌工资低,连续找了两天后,赵大帅也没有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这天,他无意中溜达到城关镇一条小胡同内,发现一家小院的院墙上塌了豁口,往里面瞅瞅,没有任何动静。就心生邪念,想弄俩钱花花。于是他就跳进院墙,撬开屋门,翻箱倒柜寻找钱物。费了好长时间,他才找到25块钱。看看屋内好像长时间没有人居住,就从衣柜内翻出几条床单往大床上一铺,就美美地睡起来,认为这样总比在外流浪好。睡醒后,看看屋内有辆自行车,就通过墙头扛出去,骑到一家废品收购站低价处理,继而买来饭菜回到失主屋内生火做饭。就这样,他白天休息,晚上出去盗窃,将这里作为一个窝点。过了几天后,赵大帅忘记了这里是失主的房屋,竟然看做是自己的“出租房”。如果不是房主回来拿东西,他可能还在这里借宿。法院在审理此案后,以盗窃罪为由依法判处被告人赵大帅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责任编辑:李泊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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