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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窝藏犯罪儿子助其逃亡被判管制一年

  发布时间:2012-05-21 18:21:45


   为了能使犯罪的儿子逃避法律制裁,这位以身试法的父亲不但没能帮助儿子,反而把自己也送进了监狱。近日,兰考法院一审以窝藏罪判处被告人古某管制一年。

    2011年6月1日晚,被告人古某之子古晓某(已判刑)等人同许河乡崔园子村村民张某、郭某等人在杨堂村村民苏某门口持械聚众斗殴,致郭某的面部、咽喉部受轻伤。案发后,古晓某逃至河北省沧州市,被告人古某明知古晓某是犯罪的人,为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积极为古晓某提供隐藏。

    另查明,被告人古某及其子古晓某于2011年9月5日已赔偿郭某各项经济损失36000元,并取得郭某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古某明知其儿子古晓某是犯罪的人,而积极为其提供隐藏住所、财物,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鉴于被告人古某当庭自愿认罪,且对被害人积极进行经济赔偿并取得谅解,对其可酌定从轻处罚。对被告人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厉学献    

文章出处:开封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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