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开封两级法院坚持司法公开和司法为民等举措,不断满足社会各界的司法需求,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一是坚持立案、审判、执行等“六公开”制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继续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军人、社区群众走进法院,直观感受法院工作。利用现代技术手段,继续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网络直播。通过法院网“豫法阳光”微博,发送法院工作信息。挑选有办案经验的资深法官在线调解、答疑,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办理并答复。
二是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聘请代表、委员担任司法廉政监督员。通过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多种形式,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拓展沟通平台,开通24小时热线电话、建立短信联络平台,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关注案件,落实省法院“三个一律”要求。
三是进一步巩固深化“五除”专项活动成果,促使干警廉洁意识、为民意识牢固树立,精神面貌、工作作风有更明显的改进。严格审限监控,实行任职回避,规范法官职业行为,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对各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等工作进行司法巡查,认真督促整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四是通过窗口功能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水平。立案信访大厅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分流引导、诉前调解及法律援助,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发挥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专业化巡回审判模式作用。继续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和无障碍通道法庭,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周全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