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被贪念蒙蔽了理智的母亲,在无法联系上女儿之后,仍然索要了男方的彩礼并且逃往外地。2011年11月15日开封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付香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7年6至8月份,经开封县罗王乡某村的刘某某介绍,被告人周付香的女儿“苗冬青”与该村王某某先后两次订婚。2007年11月份,被告人周付香在联系不上其女儿的情况下,以准备为其女儿办婚事为由骗取王某某现金10000元,后于当天夜里逃回外地。2011年6月22日,被告人周付香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付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开庭审理时,周付香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予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