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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汉不自重 容留卖淫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11-25 11:02:31


   近日,兰考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容留妇女卖淫案,已是七十二岁高龄的被告人黄某某犯容留卖淫罪,被判处管制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0年下半年,被告人黄某某在兰考县葡萄架乡马店村赵庄村家中,多次为卖淫女提供卖淫场所,并从中牟利。其行为属容留妇女卖淫。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在自己家中多次容留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容留卖淫罪。鉴于被告人黄某某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对其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某年事已高,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可对其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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