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2011年11月15日,代某某诉其母抚养费一案在开封县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承办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代某某撤诉。至此,该庭近日审理的两起涉少民事案件均以撤诉的方式结案,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全市两级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目前均仅受理涉少刑事案件。今年9月份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座谈会在开封县法院召开,市中级法院对县区法院受理涉少民事案件提出了要求,并要求少年审判工作基础好的县区法院先行先试。会后,开封县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积极研究,在院领导支持下决定尝试受理涉少民事案件。
该庭受理的两起涉少民事案件,一起离婚案件涉及子女抚养问题,一起未成年人要求支付抚养费。该庭承办法官从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于情、于理、于法多做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最终使两起案件双方当事人和解,原告申请撤诉而结案。
下一步,该庭将认真调研辖区内涉少民事案件数量和类型,在不影响涉少刑事案件审理的前提下,有选择性地开展涉少民事案件审判工作,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拓展和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