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日前,兰考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劫案,年仅15岁的未成年人徐某伙同被告人李嘎子、耿冰心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被告人徐某自幼上学,几年前母亲因车祸身亡,父亲又离家出走,至今没有音信。徐某由其姥爷收养,后来又被舅舅撵出家门。2010年1月29日夜,被告人李嘎子、耿冰心、徐某经事先预谋后,到兰考县亚东海鲜城南侧,采用暴力、胁迫之手段,抢劫兰考县仪封乡东营村村民庞振华现金30元。兰考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犯抢劫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个本应值得同情和关爱的孩子沦落为罪犯,在恨其不争的同时,社会、家庭应担负的责任值得我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