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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73户农民兄弟的微笑

  发布时间:2011-11-01 09:45:49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多亏了你们,我们被骗走的60多万元血汗钱才能讨回手中……”10月25日上午,长智镇袁庄村30多名群众代表在一阵军乐声中,将一面“公正执法、热心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法院副院长张童手中。

    2006年7月5日至2009年11月29日,长智镇袁庄村村民娄某利用长智信用社信贷员、信息联络员、宣传员的身份,以揽储完成储蓄任务为名非法吸收袁庄村群众存款300余万元,2009年5月31日前兑付200余万元,剩余60余万元,经群众多次追讨,娄某均以各种理由为借口一直未兑付。

    2010年年初,娄某潜逃的消息传来后,一向平静的长智镇袁庄村顿时像炸了锅一样。一位中年人告诉记者:两年来,袁庄村因此事气出病而去世的老人就有3位。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0年6月12日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2011年3月18日因犯诈骗罪被通许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娄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73户村民的60多万元存款怎么办?他们能要得回来吗?

    为了要回自己的血汗钱,袁庄村73户村民拿着娄某开据的存款通知单先后来到通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通许县信用社),要求兑付之前的存款。但他们得到的答复却如晴天霹雳,通许县信用社告知73户村民,信用社根本没有他们任何存款记录,况且,他们所持的存款通知单上又没有信用社印鉴,属无效存单为由拒绝兑付。此后,他们又多次找到信用社领导进行协商,但60多万元的存款依然音信全无。

    眼见自己多年的积蓄即将付之东流。无奈之下,73户农民决定用法律为自己讨回公道,于是,一纸诉状将通许县信用社告上了法庭,要求通许县信用社给付本金及利息。

    群众利益无小事,接案后,承办法官——朱砂法庭庭长侯宏渊经过了解认为:该案涉及人数众多,数额巨大,每一分存款都是群众用血汗换来的积蓄,还有很多是儿女们给老人的养命钱。利为民所谋,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始终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民法院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于是通许县人民法院当机立断,决定对此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

    经审理,通许县人民法院得知,娄某几年来一直担任长智镇信用社袁庄村信用代办站的信贷员、信息联络员和宣传员,替信用社代办存取款工作。谁家有钱要存,只要给娄某捎句话,他就会上门办理,存好后再把信用站出具的存单拿给储户,老百姓在内心里认为娄某就是代表着通许县信用社,娄某拿着河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存款单据和取款单据且盖有其私章及通许县信用社的聘书,老百姓当然从内心深处相信他的行为就是通许县信用社的行为,完全有理由相信把钱存到了通许县信用社。法庭认为,娄某的行为符合表见代理的法律特征,其行为后果应当由通许县信用社承担,通许县信用社应当兑付73户村民的存款本金。但是考虑到存款时73户村民未对娄某给自己的存款手续进行辨别、没有到通许县信用社进行核实,致使自己的存款无法取出,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对此纠纷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另外,娄某也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而且正在服刑,所以对73户村民要求通许县信用社给付利息的诉求不予支持。虽然法庭只支持了73户村民本金的诉讼请求,但这个结果已为这73户村民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足以令这73户乡亲喜出望外和兴奋不已了。

    10月25日上午,通许法院法官为了不误农民秋种农时,方便群众取款,带着73户农民热切期盼了七百多个日夜的60多万元存款,走进了长智镇袁庄村,亲自把60余万元存款逐一发到了73户农民手中。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公平与效率”的真谛,用自己的真心换来了农民会心的笑容。

责任编辑: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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