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婆媳不和诉请离婚 证据不足离婚不成

  发布时间:2011-10-21 16:33:01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婆媳关系自古就很复杂,一般情况下很容易失调。婆媳关系不和,夫妻之间的矛盾也随之升级,夹在中间两头受气的丈夫耿某,以妻子不孝顺、不尊重婆婆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被兰考法院一审驳回离婚的诉讼请求。

    原告耿某与被告张某经人介绍相识,2010年4月27日在兰考县民证部门登记结婚,由于婚前相互了解少,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0年11月11日,原、被告生育一女孩取名耿某某。被告张某因脾气不好,与其公婆产生矛盾,使原、被告之间产生隔阂,原告随外出打工至今,双方开始分居。

    法院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并未达到破裂的程度,原告也未举出充分的证据证明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请,不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F    



关闭窗口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68号  
邮编:475004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