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2008年6月26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调解解决了原告王杰诉被告徐亮相邻关系纠纷一案。
原告王杰、被告徐亮系上下楼邻居(王杰住二楼,徐亮住一楼)。2006年7月被告徐亮乘原告王杰全家外出旅游之机,把自家空调室外机安装在王家的阳台上。原告回来发现后,令其拆除移至自家窗下。被告遂将空调外机移到了王家卧室外墙,距离王家窗户约90厘米。原告称不仅空调噪音影响自家人休息,而且空调外机距离自家窗户过近,外人很容易踩着空调外机,通过窗户,进入王家室内,造成不安全隐患。后来,被告又紧挨着王家南墙搭建了一个铁架棚,外人也很容易踩着它,通过窗户进入王家室内,也造成了不安全隐患。原告多次找到被告要求其移机,并拆除铁架棚,均遭拒绝。2008年3月,被告徐亮又在楼道和阳台上安装了摄像头,一处对准上下楼梯,一处对着原告卧室,原告称自己及家人上下楼时及生活空间都受到被告监视,侵犯了自己及家人的隐私权。双方经小区物业多次调解,邻里纠纷也未得到解决。原告无奈起诉到法院,要求维护自家的相邻权益。
承办法官李梦洁在审理此案过程中,发现原被告双方原籍均系周口淮阳县,就以此为切入口,激发他们的老乡情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地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最终使得被告不仅自愿拆除空调外机及铁架棚并调整摄像头,而且主动承担案件受理费。最终使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多年积怨的两邻居冰释前嫌,并续老乡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