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6月27日上午,杞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振立带领市、县两人大代表10人到法院调研执行工作,并对执行工作提出宝贵建议。杞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凤军参加了座谈。
会上,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朱桂全代表党组向与会代表汇报了执行工作情况。该院通过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狠抓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等措施。执行难现象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执行人员少,案件多;二是被执行人外出,下落不明,使执行工作处于被动;三是司法救助基金少,落实不到位不及时;四是涉府执行案件虽要求逐级上报,但实际执行中各方面的压力较大;五是被执行人文化素质参次不齐,社会诚信体系无能为力,当事人容易逃避执行;六是土地房屋等几类触及群体利益的执行案件,因为就案办案会成更棘手的社会矛盾。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振立肯定了法院执行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对2008年下半年的执行工作,他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全面加强领导,进一步做好执行工作。二是加大执行力度,不断创新执行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执行案件结案率。三是依法执行,加强与社会各界沟通,避免因工作失误引发涉诉信访。四是加强执行法官队伍建设,提高法官办案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
与会代表对法院执行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认为,解决执行难不是法院一个部门的事情,要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应加强社会联动。就下一步如何加强执行工作,破解执行难题,代表们提出五点建议:一是加强社会联动,形成执行合力。充分调动机关、基层部门、银行、企业和群众等各种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二是推行阳光执行,邀请执行人和人大代表参与现场执行。及时反馈案件的执行信息和执行进度,使执行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取得社会各界更大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创新方式,尝试悬赏执行等执行新措施。加强对当事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四是推进执行和解,执行法官要用真诚和耐心化解执行难案件。采取执行和解方式化解纠纷,有利于消除双方对立情绪,最大程度地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五是完善法院执行内外监督管理制度,抓好法官作风纪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