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应是相亲相爱的堂兄弟,却在祖母的寿宴上大打出手,进而引发一起手足相残的悲剧,令人唏嘘不已。2011年9月8日,开封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伊振奇有期徒刑三年。
2011年3月2日,被告人伊振奇在参加其祖母寿宴时,酒后与堂弟伊某某发生矛盾,伊振奇头部被伊某某用板凳砸破。两天后伊振奇对寿宴上的事耿耿于怀,于是酒后持尖刀找伊某某理论。在争执中伊振奇用尖刀将伊某某左腰部扎伤。经法医鉴定,伊某某所受伤为重伤。案发后,被告人家属与被害方在村委会调解下于达成赔偿协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伊振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被告人系初犯,当庭认罪态度好,且已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