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往常一样做好一天的工作安排后,我在立案大厅准备今天的立案工作。刚打开电脑,门外进来了几位当事人,我赶紧上前询问,一听口音是外地人,他们说是坐夜车赶来的,需要在兰考法院办理立案手续。审查完材料后,我为其开具了缴纳诉讼费票据让其去农业银行缴费。几位当事人面露难色说:“我们第一次来兰考,也是第一次打官司,人生地不熟,你们能不能代收一下?”我向他们解释说:“这有法律规定,诉讼费是“收支两条线”,法院不能代收,必须交到预算外资金管理局专户,你们还是去银行交吧。”随后我为其指了路线。几位当事人手拿票据仍是一脸茫然,这时我说,这样吧我带你们去吧,于是走到路边拦了一辆公交车,带着他们到了农行办理了缴纳手续。对于我来说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可是几位当事人一直连声道谢。可能在他们眼里法院的法官是坐在高高的审判台上,不容易接近。有时事情就是这样,在你看来是小事,在别人看来就是大事了。有些人可能一辈子只进一次法院,只打一回官司,我们的一举一动、点点滴滴不是代表我们个人,而是代表着一个单位、一种职业、一种形象。而有的老百姓会直接说:共产党真好!作为一名党员,听到这样的话,心中的那份感动真是无以言表。
“司法公正,一心为民”是我们法院系统工作宗旨,它与我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保持了高度一致。作为我们个人,能从古代的包公精神和现代的司法为民理念中体会到什么呢?办理案件也是一样,当身着法袍,胸佩国徽,端坐在庄严的审判台上,你的心中是否装着人民,面对群众热切的目光,你是否能运用手中的法律给予他一个公正的裁判。其实老百姓对我们的要求只是让我们能一碗水端平,我们能否做一个天平,关键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如果你心里有了一个永不倾斜的天平,那么你就能做到不偏不倚、胜败皆服!落实司法为民,做好我们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关键。崇高的事业,始于平凡的努力。司法为民,就是对日复一日平凡甚至琐碎的工作毫不懈怠;司法为民,就是在一个个案件中为点滴的公正奔波操劳。正是这平凡的努力,正是这点滴的公正,体现着新时期树立崇高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法官新风貌,汇聚成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壮丽进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