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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告儿不赡养 法官诉前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1-08-03 10:12:50


    最高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近日,河南省兰考县法院立案庭通过诉前调解,妥善处理了一起赡养案件,收到当事人的称赞。

    7月28日清晨,兰考县法院立案庭来了两个年近八十的老人,情绪有点激动,要求立即为其立案,要求其子履行赡养义务,因暂时无处居住,两个老人昨夜已露宿街头。老人的话引起了立案法官的注意。

    法官给二位老人倒了水并让他们坐下,先让他们稳定情绪,然后慢慢的把事情说清楚。二位老人姓鲍,今年一个77,一个78年,老人有一儿一女,女儿在外工作。老人把儿子抚养长大,还供其读书求学直到参加工作,吃了不少苦头,受了很多罪。儿子成家后,二位老人就与儿子、儿媳生活在一起。现今两个老人年纪大了,无力从事劳动。儿子、儿媳开始对二位老人不好,有了病不给积极看。原先二位老人居住的那四间老房子是老人和儿子共同建造的。前几天和儿子儿媳因家庭锁事发生纠纷,被儿子起赶出家门,现无处居住,所以来法院起诉要求发行赡养义务。

    根据立案法官长期的实践工作经验,象离婚、赡养等家庭矛盾问题,如果处理不当,不但会影响家庭成员之间的亲密关系,而且以后的婚姻、赡养就会有更大的问题。象今天这样的案件,直接立案很容易,用不了十分钟就能搞定,但是这样并不能立即解决二位的住处问题,因此法官没有立即给二位老人立案,而是决定到老人的家里去一趟,做一下老人儿子儿媳的思想工作。

    初步了解案情后,因为得知老人的儿子在乡政府工作,儿媳是所在村的小学老师,法官在去老人的家之前,联系了老人儿子、儿媳所在单位领导并邀请他们一同前往老人家中做调解工作。经过大家的耐心劝导和法律释明,二位老人和他们的儿子、儿媳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思想对家庭和睦造成的伤害。在他们双方的情感都宣泄后,气氛开始缓和,老人保证以后不再干涉儿子儿媳教育子女子女问题,其他家庭锁事由大家做协商解决。儿子儿媳也出具保证书保证以后将继续好好孝敬老人,并让他俩继续居住原来住的老房子,直到他们终老。一起赡养纠纷经过多方的努力就这样得到妥善处理。

责任编辑: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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