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法院实行案后回访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作者: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李冰 发布时间:2011-07-13 15:38:14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杞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实行案后回访制度,对所所审结的刑事、民事和行政逐一登记造册,利用办案之余进行案后回访。对于那些可能存在矛盾隐患的案件进行重点盯防,随时了解当事人的心理活动,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该院法官共回访当事人370余人次,26起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隐患得到彻底消除,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图为7月12日,该院女子法庭法官前往辖区五里河镇一当事人家中进行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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