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份,原告韩雪又一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再次要求与被告房青离婚,这已是韩雪的第四次离婚诉讼。
韩雪是一名下岗女工,房青是某高校一名人民教师,二人于1988年结婚,婚后有两个女儿,大女儿上了大学,小女在上初中;因二人文化程度、工作等方面的差距,经常因家庭琐事吵吵打打。韩雪下岗后,因年龄较大,再就业特别困难,只能靠打零工赚取微薄的生活费,两人的婚姻更是雪上加霜,吵架生气成了常事。加上房青生性多疑、偏执,韩雪在家中的日子相当难过。
2008年5月份韩雪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房青离婚,由自己抚养两个女儿,被告房青支付两个女儿的抚养费并给其生活帮助。后经法院调解,韩雪撤回了对房青的离婚诉讼。
六个月后,韩雪又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坚决要求与房青离婚。法官分析,二人结婚多年,又加上有了两个孩子,有一定的感情基础,考虑到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判决驳回了原告韩雪的离婚诉讼。
2009年12月,韩雪第三次向法院提出了要求与房青离婚的诉讼,法院又因房青的坚持、孩子的哀求,判决驳回了韩雪的诉讼。
2010年10月,韩雪第四次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案件转到了我手里。因我参与了韩雪第三次离婚案件的审理,了解该案的情况,对韩雪也深表同情,这次又见一脸憔悴的韩雪,同样是女人的我,心里涌上一股怜惜和心痛,我想这次一定要让这个可怜的女人得以解脱,争取给他们调解离婚。
经过我的多次调解,被告已同意离婚,并同意给两个女儿出抚养费,案件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但我没有立即出调解书,因为我想见见韩雪的两个女儿,想把握一下两个孩子的情况、想法,尽量把对两个孩子的伤害减到最小。春节到了,学生又放寒假了,韩雪的大女儿房雨也从学校回到了她们几年来缺少温馨的家,看到又乱又脏的家、衣服不整的父亲、年幼的妹妹,房雨忍不住泪如泉涌,抱着母亲久久不肯放手,说道:“妈,你知道吗,你不在,这个家就不像家了,每逢放假,同学们都高高兴兴地回了家,我却不知道该回哪里,回我姥家还是回到爸爸身边,不管我回到哪里,见到的都是你们其中的一个,没有一点温馨感,我心里难受呀妈;再看看我妹这么小,妈,我有工作了,一定好好孝顺您,我已经是大三了,你有盼头、有希望的,你们能不离吗?”房雨的一番话,让我眼眶湿润了,想法动摇了,韩雪和房青更是泣不成声。后经我做工作,韩雪搬回了久别的家,与房青和两个女儿一起过了春节。春节后,韩雪向我递交了撤诉申请,说两人已和好,感谢我为他们所作的一切。就这样,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终于恢复了平静,乌云过后,阳光原来这样明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