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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冉计划等11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开庭

  发布时间:2011-06-17 14:54:38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2011年6月15日,河南省开封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冉计划等11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被告人冉计划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告人于金强、肖凯、沙文龙、杨利伟、张超、李杰、季广辉、杨得草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告人朱建强、渠守磊因敲诈勒索罪同庭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冉计划系开封市禹王台区南郊乡大李庄村农民,曾先后因寻衅滋事、盗窃罪分别被劳动教养三年和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5年以来,被告人冉计划纠集两劳回归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冉计划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于金强、肖凯、沙文龙、张超、季广辉为骨干成员,被告人杨利伟、李杰、杨得草、张乐、宁金利、于二勇、赵才、闫文龙、孟楠、刘英俊、张鸥、郭四辈、李刚领、小恒、鲁朋(后12人均在逃)等人为积极参与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冉计划是组织领导者,于金强、肖凯、沙文龙、张超及其各自带领的手下是该团伙的暴力机器,季广辉、杨得草、宁金利、于二勇等人以该组织的势力为依托看护、经营沙场,为团伙聚敛钱财。随着该组织的发展壮大,逐渐形成了随叫随到,听从指挥,不该问的不能问等组织纪律。该组织通过暴力、胁迫手段抢占、控制开封市南郊、仙人庄乡及开封县万隆乡、范村乡一带的沙土市场,聚敛大量钱财。冉计划经常以请组织成员吃喝玩乐、给组织成员发工资、给组织成员跑事逃避打击为手段笼络人心。同时用聚敛的钱财购买车辆、仿真枪、砍刀等作案工具进一步控制沙土市场获取暴利。该组织通过大肆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横行乡里、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该组织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开封市南郊、仙人庄乡及开封县万隆乡、范村乡等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开封县法院将择日宣判。

    图为庭审现场。

责任编辑: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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