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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告儿不赡养 法官数番调解维亲情

  发布时间:2011-06-01 14:12:43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2011年5月30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法官经过多次调解,终于使一起赡养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不仅使案件得到了“案结事了”,而且维系了原、被告之间的母子亲情。

    5月23日,原告许某到兰考法院立案起诉其子周某和儿媳闫某二人不赡养自己,要求二被告每月支付原告赡养费300元,每年给原告1000斤小麦。法院工作人员在给二被告送达开庭手续时,二被告情绪激动,双双嚎啕大哭。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得知,二被告不承认不赡养老人,说老人的承包责任田不让其耕种,还让其给她一年1000多斤小麦,觉得很委屈。另外,周某夫妻感觉自己的母亲到法庭起诉自己,感觉很丢人,以后在村中会被别人捣脊梁骨。因此扬言,就算老母亲告到北京也不管她的事了。

    开庭审理前,法庭主持数次调解,一直未果。5月30日,该案在固阳法庭开庭。庭前又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工作。毕竟血浓于水,这次法庭改变以往的调解思路,采取“面对面”调解,双方谈到最后都抽泣起来,工作人员依此为突破点,抓住双方的心理,找准双方的利益平衡点,迅速提出调解性建议。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二被告每年给付原告麦子1300斤,原告放弃其他诉请。望着一家三口融洽地走出法庭,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解决,法官脸上露出来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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