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0日上午,开封法院召开第二期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动员会,开展全市法院第二期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集中封闭训练。参训人员为第一期集训未参加训练的人员。中院副院长许新启、法警支队支队长原和平、政委张伟参加了会议。
张伟政委首先宣读了开封法警支队关于贯彻落实最高院、省法院《关于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检查考核内容和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考核评比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及《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第二期集训实施方案》,要求两级法院要严格按照考核通知及训练大纲要求组织训练和学习。
原和平支队长就开展第二期岗位大练兵活动的意义及如何开展好第二期集训等方面,向大家提出了几点要求。他指出:第二期集训是按照整体训练计划的安排进行的。此次集训,时间短、任务重,我们主要旨在查漏补缺的基础上,能进一步统一训练内容、训练标准及训练程序,科学、客观地把握学习进度及学习方法,使每一名参训队员都能学会、学好、学精,全面提高法警的体、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迎接省院验收。同时他也希望大家要有吃苦精神,严守纪律,确保训练安全。
许新启副院长最后对此次大练兵活动主要提出了“苦、学、精、督”四个字。他指出:苦即训练苦、苦训练。希望大家能克服天气炎热等诸多困难,发扬不怕吃苦的精神,完成既定训练任务;学即严格按照训练方案及大纲要求组织学习、训练,同时学好相关法律知识,迎接省院验收;精即要求大家要学透、学精、学有所成,力争精益求精;督即督办,训练结束后,支队要严格按照大纲要求对各大队进行督导,检查训练效果。总之,希望通过本次训练,使两级法院的法警队伍素质有所提高,业务技能再上台阶,也希望大家在训练过程中能互相帮助,加深友谊,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