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问题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难题,也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其中,以貌似合法的方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规避执行”,成为新“执行难”的主要原因。为切实改变当前因大量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而严重影响执行秩序和效果的现状,树立司法权威,改善执行环境,最高法院决定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禹王台法院执行局结合实际,专项活动分宣传舆论造势、制定规范文件、开展实施行动、建立长效机制四个阶段进行。 具体做法: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反规避执行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黑板报、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从而在全社会形成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争取各部门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积极与公安、金融、工商、房地产、出入境、交通等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社会诚信系统的信用信息进行对接共享,逐步从法律、经济、政治、生活、舆论等方面对被执行人进行制约,对其产生强大威慑力,促其自动履行。用足用活《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人民法院做好查询被执行人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开户银行名称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大查找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力度,做到“快查询、快冻结、快划拨”,决不给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的机会。
三是鼓励公众举报,拓宽搜集执行线索。凡案件当事人、第三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通过来信、来访或来电方式,举报被执行人所有的银行存款、股权、有价证券和房地产等动产和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