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姻缘不成诚信在 婚约彩礼得返还

  发布时间:2011-06-03 17:33:02


    2011年5月31日,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人民法院法官调解一起婚约财产案件,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蒋某返还了原告李伟7000元彩礼。

    2011年3月8日,原告李某到兰考法院起诉被告蒋某及其父蒋某某,要求二被告返还彩礼1753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法官在调解该案中得知,原告在诉称中所说的的彩礼,其中包括了为原告蒋某所购买的礼品和看望其家人所购买的礼品,将近万余元。购买礼品的钱和给付被告蒋某彩礼7000原告都也无相关证据向法庭提交。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法官向被告蒋某询问了相关的案情,被告蒋某只承认原告给了自己7000元彩礼,礼品不知道值多少钱,且已经消耗掉了,况且原告每次到被告家中,被告一家都盛情款待原告,这些钱怎么算。

    法官依此为案件的突破点,迅速调结了该案,原、被告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蒋某返还了原告李伟7000元彩礼。

责任编辑:赵根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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