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发扬壮大志愿者队伍,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根据市文明办和市直机关工委的要求,市法院积极成立“党员志愿者”、“文明行动志愿者”服务队伍,引导党员开展多形式、多内容、全方位的服务,有效地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5月4日,市中院举行“共产党员志愿者”、“文明行动志愿者”活动启动和宣誓仪式。
仪式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总队长田杰提出六项具体要求:一是认识志愿者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旗帜扛起来。志愿者活动是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二是明确志愿者活动的指导思想,把口号喊起来。弘扬志愿者服务精神,从现在做起,从能够做的事做起。三是坚持志愿者活动基本原则,把精神鼓起来。坚持服务社会、关注民生、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营造创先进、争优秀的良好氛围。四是丰富志愿者活动主题内容,把好事做起来。积极创新服务形式,结合重大纪念日和节庆日,大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党建特色和服务性强的志愿服务活动。五是完善志愿者活动工作措施,把规范严起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队伍建设、建立活动机制,不断推动志愿者服务事业的发展。六是严格志愿者活动的纪律,把形象树起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者服务的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和树立志愿者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