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下午,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暨第五次廉政文化建设现场会议在金明区法院召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兴隆、纪检组长田杰出席会议,中院纪检组、监察室人员、各基层法院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观摩了金明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成果,各基层法院汇报了第四次廉政文化月活动开展情况,金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凤军同志作了题为“以廉政文化月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经验介绍。
田杰组长总结讲评了全市法院第四次廉政文化月活动的开展情况,他指出,金明区法院、鼓楼区法院、兰考县法院和尉氏县法院在本次廉政文化月活动中,党组真正重视,庭室真正响应,干警真正参与,活动组织很好。特别是金明区法院在廉政文化建设中坚持“八项举措”、“五个开展”,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值得全市各法院借鉴和学习;对今后的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田组长提出六点要求:一要把握时代特征,丰富廉政文化建设的内涵。二要发挥教育功能,明确廉政文化建设的定位。三要广泛发动群众,重视廉政文化建设的导向。四要注重实际效果,创新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五要转变思想方式,拓展廉政文化建设的层面。六要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发展。田组长就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特别强调了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在增强针对性上下功夫,切实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基础。二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增强实效性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影响法院司法公信力的问题。三是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在增强震慑力上下功夫,切实查究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四是要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在增强制度的权威上下功夫。五是要加大作风建设力度,在增强责任性上下功夫,切实提升广大干警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六是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队伍建设,努力实现“队伍建设年”活动目标。
张兴隆院长对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切实提高对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新时期,对法官廉洁侵蚀的方式多样化,社会大众、网络舆论对法院的关注、监督力度不断加大,上级法院、党委和法律法规对法院法官廉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对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明显加大,法院内部确实还存在不廉的个案等,上述因素都要求我们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头等大事来抓。二是要大胆创新,努力开创全市两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在预防方法上创新,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与绩效考核相挂钩,健全完善内部谈话制度,做到提前发现、提前挽救;在教育内容上创新,提高干警亲属的参与度,广泛征集能打动人心、触动思想的廉政格言,建立廉政教育基地,扩大受教育范围,中院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廉政公益广告,全市法院要设置计算机廉政屏保等。要抓好廉政典型,加强正面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在查处方法上创新,对纪检监察工作开展不力、发现问题的,要重点查,进行互评、互查,加大查处力度。三是要严于律己,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注重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提高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准确查处案件;要公道正派,严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要严格要求,敢于担当。张院长特别强调,各法院“一把手”要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赋予必要和充分的权力。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自己要站好位、站准位、站对位,决不能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的领导干部,对权限范围内的工作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讲真话,敢于向不良行为做斗争,要与“一把手”密切配合,共同承担起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