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2011年4月27日,因涉嫌有组织地实施策划他人以旅游为名赴香港非法务工,被告人谢斌、姜俊峰、舒丰三人分别被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0年7月,被告人谢斌等人在开封市繁华地段租赁了写字楼,以河南天能劳务咨询有限公司开封办事处的名义,在开封市多家媒体上发布赴港务工,包吃包住、月薪6000元以上的广告。3个月间被告人谢斌等人非法组织4批共20余名中年妇女,在公安机关以旅游的名义办理了合法的《来往港澳通行证》进入香港。随后纠结香港的不法分子为赴港的受害人办理假的香港身份证件并介绍务工。这样组织到香港打黑工,被告人谢斌每人收取4000元的中介费,从中谋取非法利益。
经法庭审理,2011年4月27日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谢斌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姜俊峰、舒丰系从犯也被判处了缓刑并处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