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法院宣讲《种子法》助农民群众春种春耕
作者: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李冰 发布时间:2011-04-07 14:43:55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阳春三月,正是春种春耕的大好时节。杞县人民法院法官利用办案之余,深入种子市场和经营销售点,宣讲《种子法》,提高个体经销户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图为该院法官为种子经销户宣讲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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