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利用商家急于促成买卖的心理,将外地经商负责人骗至开封,骗吃喝后还骗取钱财。3月31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民医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08年12月被告人王民医(对外谎称王总)结伙牛涛(已判刑)、赵景(已判刑)以开封华商公司购买煤气灶为名,将广东万达办事处的李强等人骗至开封,以请领导吃饭、唱歌、送礼为理由骗取被害人共计3750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民医结伙他人,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诈骗公民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民医主动退还赃款,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相关,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