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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08-03-11 12:28:53



      2月29日,开封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各县区法院院长、主管副院长、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及中院纪检监察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朱静利主持。

  会上,市中院党组副书记、政治部主任闫晓明宣读了省法院、市中院关于表彰全省、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决定,并由中院党组向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颁发了奖状。市中级法院张兴隆院长与中院党组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目标管理责任书。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田杰传达了中央、省、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2007年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工作。田组长要求,一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明确重点,加强监督,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四是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五是深化改革,创新制度,推进源头治理工作。六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使法院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七是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建立健全“四不为”惩防机制。八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综合素质。

  为做好今后的工作,市中级法院张兴隆院长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各级会议精神,增强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坚定性、自觉性和紧迫性。二是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严格遵守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六个决不允许”,加强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监督制约,确保司法廉洁;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惩治各种腐败行为。三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要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有利的条件。

责任编辑:赵根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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