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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刑事工作座谈会在尉氏县召开

  发布时间:2011-03-21 10:18:05












    3月16日,全市刑事工作座谈会在尉氏县法院召开。市中级法院全体刑事审判人员、各基层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和刑(少审)庭庭长、副庭长,市、县检察院主管公诉和侦监的副检察长、公诉和侦监部门负责人,市、县公安局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刑侦支队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兴隆,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国宪,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冯亚敏作了讲话。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常风臣主持会议。

  会上,尉氏县委书记王国立作会议致辞;中院三个刑庭的庭长传达了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并就有关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尉氏县法院、杞县检察院作了典型发言。常风臣副院长总结回顾了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安排部署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刑事审判工作。

  孙国宪副检察长在讲话中强调,公检法要强化配合和制约,共同完成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证据规则》,强化证据裁判意识,统一证据裁判标准;要认真贯彻“依法、公正、公平、勿贪、勿枉、勿纵”的理念,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冯亚敏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两级公安机关要强化《证据规则》意识,命案由主管局长看卷把关,加大责任查究力度;积极参与建立三家协调机制,全面提高案件质量,预防冤假错案的发生。  

  张兴隆院长在讲话中强调,一要认真贯彻落实无罪推定原则,加强证据规则意识,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克服唯数额机械量刑的倾向,确保量刑公平合理;二要坚持能动司法,到案发地认真开展调查,了解社情民意和犯罪的危害性,实现办案天理、国法和人情的统一;三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调解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四要做到廉洁司法,杜绝“三案”问题。五要强化公检法机关沟通和配合,以座谈会、业务培训会等多种形式,统一刑事司法标准,解决疑难案件的定罪量刑问题;六要创新刑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三家个案或某一专题案件协调会,不断提高案件质量。  

责任编辑:赵根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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