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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中院行政庭带案下办服务群众

  发布时间:2011-03-18 18:22:27


    为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转变审判工作作风,按照开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兴隆关于“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讲话精神,3月3日中院行政庭的法官们前往尉氏县大桥、朱曲两乡带案下办。

    尉氏县大桥乡某村民小组诉尉氏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处理一案,上诉人该村民小组与被上诉人该村民小组所属村委因原村办纸厂所占土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于1999年发生纠纷,历经数次裁判,双方对立情绪严重,并因此曾引发过刑事案件。针对该案的复杂性、群体性和不稳定性,合议庭成员在向主管副院长许新启汇报后,前往案发地勘验现场,走访调查群众,充分了解案件的起因和纷争过程。在认真分析案情的基础上,行政庭法官邀请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参与,积极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协调,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消除信访隐患。经过五个多小时的协调处理,终于缓和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为案结事了奠定了基础。

次日,法官们顾不得休息,又赶到朱曲乡勘验现场,做另一起案件的协调工作。

在带案下办过程中,行政庭法官们普遍认为,通过现场实地勘查,能够获取卷内材料反映不出的信息,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此外,带案下办不仅可以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和拉近法官与群众的距离,而且有助于案结事了和提高群众满意度。

责任编辑:赵根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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