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春寒料峭,为深入贯穿落实中院党组作出的“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决定,彰显司法为民,民三庭合议庭成员副庭长王荟、法官韩雪玉、书记员张世杰一大早驱车赶到杞县柿园乡朱寨村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该案中被赡养的古稀老人王志兰常年有病卧床不起,子女五人之间因赡养老人成讼。民三庭针对此案特殊情况改变坐堂问案的传统办案方式,决定把调解现场搬到到被赡养老人的病床头。当天上午他们来到柿园乡朱寨村仔细调查了当事人的家庭情况、经济背景,询问了当地村干部和部分村民,从法律规定、政策精神、各子女之间的利益以及乡土民俗等多方面开展说服教育,终于得到当事人双方的认同,达成一致协议。参与协助调解的村党支书记朱玉忠深有感触地说:“市中院的同志不怕苦、不怕累,来到偏僻的农村来办案,方便了群众打官司,为群众着想,我们欢迎以后多来开展这样的活动。”
当天上午民三庭承办法官韩雪玉、书记员张世杰奔赴距离杞县县城20多公里外的泥沟乡朱寨村,对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受害人纪玉明是应该按农村户口标准还是按城镇户口标准计算赔偿的相关证据进行了核实。
民三庭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为减少当事人诉累,通过巡回审判、带案下办的方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极大地降低了诉讼成本,了解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培养了法官对群众的感情,拉近了法院与群众距离,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
同时在全民抗旱的关键时期,主动下乡办案、登门办案,为抗旱双保节约时间,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