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能说会道、聪明机灵的他,竟然靠骗钱生存。凭借一张三寸不烂之舌,他在短短5个月时间内,多次在公共汽车上以卖仿真手机为名,骗取乘客的手机和钱物高达8000余元。1月25日,开封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史庆斌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5月至9月,被告人史庆斌伙同赵长峰、朱涛、魏小建、朱向飞(四人已判刑)、林冲(在逃)经预谋,在途经开封县境内的开封至通许的公共汽车上以卖仿真手机为名,先后6次诈骗乘客的手机和钱物。共骗取乘客手机两部,价值1310元;骗取乘客现金共计6500元;骗取乘客金耳坠一对,价值3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史庆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被告人史庆斌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