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上午,开封中院召开春节前廉政谈话会,对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县处级干部及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田杰带领与会人员学习了有关文件,党组书记、院长张兴隆作了廉政讲话。
田杰组长强调,法院干警肩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神圣使命,在执法办案中也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和诱惑,必须充分认识践行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无数腐败案例证明,违法违纪不仅损害了党和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形象,而且是对父母的不孝、对配偶的不忠、对子女的不爱、对同事的不敬。因此,要切实做到把廉政准则逐条学习、熟稔于心,把准则的外在约束力转化为内在自控力,真正做到廉洁自律。
张兴隆院长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一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节前廉政教育。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的人员要特别提醒告诫,增强防范意识,确保全市两级法院把各项廉政规定落到实处。二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时刻绷紧党风廉政这根弦。廉政建设是法院工作重点,不能“三心二意”,即不能有麻痹松懈之心、不能有偷懒取巧之心、不能有应付差事之心、不能有与己无关之意、不能有避重就轻之意。三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各项廉政制度,处处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树好榜样,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四要严格做到以下“七个不准”。坚持“七个不准”,即不准收受钱物和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名义滥发钱物、不准公车私用、不准公款旅游、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不准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