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午,市中院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迅速传达贯彻了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及全省三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会议由党组副书记闫晓明主持,全体干警和十个基层法院院长、政治部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张兴隆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一是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二是充分发挥司法主观能动性,增强司法能力,妥善处理各类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司法服务。三是继续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促进社会和谐。四是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将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