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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趁人不备偷手机 女儿帮父隐瞒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1-01-10 09:10:20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父亲趁手机店员不备,将正在挑选的一部手机盗走,回家后女儿帮助隐藏,近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肖留根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肖岩岩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0年7月28日上午,被告人肖留根、肖岩岩同薛某到兰考县城关镇捷迅手机卖场购买手机。被告人肖留根趁手机店营业员不备之际,将挑选后放在柜台上的一部‘诺基亚’6700S型手机盗走,后经物价部门评估价值1650元。手机店员发现手机不见后,查看了店内的监控录像,发现手机是被肖留根盗走,就通过试手机时肖留根拨打营业员电话留下的手机号码与其进行了联系,肖留根对盗窃手机的事实予以否认,手机店遂报警。被告人肖岩岩明知手机是其父肖留根盗窃所得,为使其父亲逃避法律制裁,将赃物掩埋在自家地里的草丛内予以窝藏。案发后,赃物被追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留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肖岩岩明知手机是其父肖留根盗窃所得,为使其父亲逃避法律制裁,将赃物掩埋在自家地里的草丛内予以窝藏,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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