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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张兴隆院长在杞县五里河女子法庭调研时要求人民法庭要做好“三调”对接

  发布时间:2011-01-06 09:18:11






    2011年元月4日,元旦过后上班第一天,市中级法院院长张兴隆在政治部主任刘卫的陪同下,冒着严寒来到杞县人民法院五里河女子法庭进行调研。在调研中,张院长要求全市法院的人民法庭要做好“三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

    在五里河女子法庭,张院长一行听取了该庭庭长李艳云的工作汇报。五里河女子法庭注重与乡、镇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诉前调解,2010年审结的158起案件,调解结案率达91%,当事人上诉2起,无发还、改判。张院长对她们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五里河女子法庭这一品牌尽快冲出河南,走向全国。张院长强调,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的人民法庭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要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人民法庭要与辖区乡镇建立和落实矛盾化解例会制度,实现调解主体、调解内容、调解方法多元。形成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综治中心牵头,相关部门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努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人民法庭要积极主动靠上去做工作,做好“三调”对接。

    张院长在调研中发现五里河女子法庭楼梯台阶由地板砖铺成,雨雪天湿滑,来法庭诉讼群众和法庭干警行走不便的问题,便与陪同的杞县法院领导共同研究了楼梯改造方案。张院长一行还为五里河女子法庭带去了空调等慰问品。

责任编辑:赵根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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