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7日上午,开封法警支队召开会议,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兴隆同志就深化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作了重要讲话,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中院党组成员、主管副院长许新启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
会上,张院长首先就法警支队近段工作进行了讲评,并对完成正常警务保障工作所作出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接着就落实最高法院《进一步抓好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张兴隆院长结合党组和本人在抓法警工作中的认识和体会,以及新形势下如何适应法警工作的新要求谈了自己的思路,并再次强调了抓好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同时指出:深入开展好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扎实做好司法警务保障工作,一是要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上下功夫。不能随大流,要有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保障意识。二是要在科学管理上下功夫。在深刻查摆问题,剖析原因的基础上,要建立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长效机制,要靠制度管人,用人,干事。三是要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在提高法警队凝聚力、战斗力上着力。法警队长期担负着艰苦繁重的警务保障任务,要充分相信和依靠广大法警,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将法警支队打造成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法警队伍。四是要在装备配备上积极支持法警工作,以尽快适应新时期对法警工作的新要求。五是要认真处理好几种工作中的关系。正确处理被动性执行和主动性工作的关系,正确处理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积极做好与各业务庭的配合和保障工作。六是要认真做好从优待警工作。积极与各方面协调,逐步解决好法警职级偏低和合同制法警的编制问题。会前,张院长还现场检查了干警的心得笔记,对好的提出了表扬,对撰写心得体会不认真的个别干警提出了批评。
许新启副院长就落实张兴隆院长的讲话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就法警队下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下午,法警队支队长原和平组织全队进行了认真讨论,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组织学习了最高法院《进一步抓好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通知》《关于湖南岳阳法院发生当事人被杀的情况通报》和河南方城法院司法警察成浩同志的先进事迹。同时,就新形势下一线法警在值庭中遇到的“如何保护好当事人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如何正确执行审判长命令”“如何处理好庭审中的突发情况”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取得了一致意见。